第五十四条 强买强卖商品,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第三条 扰乱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,妨害社会管理,具有社会危害性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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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被視為親北京的人士也在名單之中。在2023年,時任親北京的立法會議員容海恩,曾因其家翁袁弓夷涉嫌違反國安法而被警方問話。袁弓夷為居於美國的社運人士。容海恩已與家翁公開劃清界線,她當時表示配合警方行動及支持執法。